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市)区推广应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仑委办发[2009]37号)精神,结合我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决定自2009年7月6日起,结束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双轨试运行,正式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务必于7月6日前做好设备测试、系统调试等工作,要加强对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凡联网计算机出现故障或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要及时排除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公文传输系统正常运行。
二、系统正式运行后,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北仑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用于进行非涉密公文的电子化生成、发送、接收、处理、传递、还原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严禁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不宜公开的公文及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在系统中传输。
三、系统正式运行后,各部门(单位)形成的非涉密公文原则上从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中进行发送、接收(请示和报告仍以纸质公文为准,但须同时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电子公文)。从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上收取的电子公文、会议通知等,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四、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网上收文制度,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查收公文不少于4次(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时间各1次),紧急公文根据发文单位通知,随时上网查收。
五、系统正式运行取消纸质公文后,凡因不按时开机或上网而耽误收取电子公文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电子公文传输中碰到的问题可及时与宁波金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小胡(联系电话:87175839、13136328868)或区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胡溢、沈静义联系(联系电话:86780226,86780222)。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
已完成安装单位名单(118)
区人大办(1)
区政协办(1)
区人武部(1)
党群口(20)
纪委(监察局) 区委办 组织部 统战部(侨办, 台办 ,民宗局) 政研室 机关党工委 老干部局 工商联 总工会 团区委 妇联 党校 残联 档案局 慈善总会 关工委 地方志
政府综合口(24)
区府办 人事局 财政局 地税局 国税局 审计局 科技局 民政局 城管局 建设局 建筑工务局 招投标中心 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规划分局 环保局 重点办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信访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接待办 考核办 投资管理局 征地拆迁办 北仑国税第三稽查局
政法口(5)
政法委 公安分局 法院 检察院 司法局
宣传口(7)
宣传部 教育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卫生局 人口与计生局 药监分局 广播电视中心
农业口(5)
农林局 水利局 国土资源分局 气象局 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工业口(6)
发改局 统计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质监分局 交通局 安全监管局
财贸口(4)
贸粮局 区工商分局 旅游局 供销社
开发区管委会下属部门(6)
外经贸局(经发局) 投资合作局 招商中心(招商局) 科技创业园服务中心 开发导报编辑部 春晓开发建设管委会
街道乡镇(9)
新碶街道 小港街道 大碶街道 柴桥街道 霞浦街道 戚家山街道 白峰镇 春晓镇 梅山乡
市级机关驻北仑单位(2 )
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安全局北仑分局
金融系统(15)
人民银行开发区支行 农业发展银行北仑支行 建设银行北仑支行 北仑浦发北仑支行 工商银行北仑支行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北仑支行 中国银行北仑支行 北仑信用联社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光大银行北仑支行 兴业银行北仑支行 中信银行北仑支行 浙商银行北仑支行 邮政银行北仑支行
其它单位(12)
驻京办 供电局 烟草局 自来水公司 电信局 钢铁办 控股公司 大港公司 投资公司 老龄办 粮食总公司 联合集团
正在安装的单位名单(11)
宁波海关开发区办事处 北仑海关 邮政局 银监局开发区监管办 农业银行北仑支行 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北仑支行 深圳发展银行北仑支行 广发银行北仑支行 民生银行北仑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