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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心中的文明宝贝”卡通人物的启事
发表日期: 2009-07-01 09:09:00 阅读次数:    来源: 团区委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北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青少年文明素质,营造社会文明氛围,经宁波市北仑区文明办、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少先队北仑区工作委员会、北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心中的文明宝贝”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二、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内容应体现文明北仑形象,展示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创意及构图新颖、风格独特、色彩明快、引人注目;

  2、卡通人物形象应具有时代性、艺术性、创造性和较强的亲和力,便于青少年认同和沟通,可以是单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3、设计作品需提交图稿和设计说明书,电脑制作或

  手绘均可,设计说明书应简要说明作品名称、寓意和设计理念,字数在500字以内;

  4、设计作品应简洁美观,易于识别,适合实物化,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宣传品、纪念品上标记或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

  三、其他要求

  1、设计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一律取消作品应征资格;

  3、将设计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附设计稿中,所有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活动组织单位拥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将设计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或用于非商业性推广,不另付稿酬。

  四、评审及奖励

  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由活动主办单位最后审定通过,并于2009年8月中旬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

  五、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以邮寄方式或自行送至团区委办公室,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我心中的文明宝贝卡通人物征集活动”字样,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团区委邮箱。

  联系人:谭瑾;联系电话:86780515;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B0617;电子邮箱:tqw@bl.gov.cn。

  宁波市北仑区文明办

  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少先队北仑区工作委员会

  北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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