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北仑 北仑政务 政府服务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高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北仑政务 > 政府提醒 > 最新公告 > 公共
 
宁波市北仑区慈善总会2009学年慈善助学公告
发表日期: 2009-06-10 09:13:00 阅读次数:    来源: 区慈善总会 

  为帮助我区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大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09学年慈善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助学名额

  (一) 高中生(职高、中专、技校)139名;

  (二) 大学新生115名;

  (三) 高校在读生179名。

  二、对象和条件:

  具有北仑户籍,未能享受政府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和特困职工助学政策的边缘家庭子女和因病、因灾致贫家庭中的学生。品学兼优者优先。

  三、资助金额

  (一)高中生:1200元/学年,职高、中专、技校生1500元/学年;

  (二)大学新生:大学本科5000元/学年,大学专科4000元/学年;

  (三)高校在读生:2000元/学年(被认助“彩虹助学”者2500元/学年);2008年“彩虹助学”学生,仍须本人提出申请,未被继续结对的,享受高校在读生助学标准。

  四、资助企业

  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生助学金由宁波联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贝发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永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宁波碧胜车材有限公司冠名基金提供。

  大学新生助学金由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浙江球冠集团有限公司、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华不锈钢有限公司、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北仑联谊会、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冠名基金提供。

  高校在读生助学金由社会认助人和“慈善一日捐”资金提供。

  浙江万向基金会助学名额不变。

  五、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慈善助学须带以下资料:

  1、高中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当年成绩报告(新生须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大学新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高校在读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读高校学生处评语,当年成绩报告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学生所在社区(村)慈善工作站或街道(乡镇)慈善分会。

  (三)受理申请截止时间

  1、高中生及高校在读生:2009年7月20日;

  2、大学新生:2009年8月15日。

  望助学对象按区慈善总会《慈善救助工作程序》,积极配合本会开展助学活动。

  宁波市北仑区慈善总会

  2009年6月11日

  附各慈善分会联系电话:

  新 碶:86785398 大 碶:86786199 小 港:86785733

  戚家山:86786048 霞 浦:86787155 柴 桥:86787058

  白 峰:86788073 春 晓:86788180 梅 山:86788624

 
www.bl.gov.cn www.bl.cn [中文域名:北仑.cn] [通用网址:北仑] 管理登陆 浙ICP备0506139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主办 北仑区信息中心承办 本网站由 宁波在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及以上